民族概况
壮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民族,主要聚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少数分布在广东、湖南、贵州、四川等省。壮族族称来源于部份壮族的自称“布壮”。此外,还有自称布侬、布土、布样、布斑、布越、布那、侬安、布偏、土佬、高栏、布曼、布岱、布敏、布陇、布东等20多种。建国后,统称为僮族。1965年根据周恩来的提议,经国务院批准,将“僮”改为“壮”。湖南省的壮族分布较散,在全省各地都有少量分布,相对集中在江华瑶族自治县清塘壮族乡。截止2010年,湖南省有壮族人口30387人。
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壮族人口数为16178811。壮族使用壮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南宋时已出现用方块汉字构成的土俗字。土俗字使用面不广,会使用的人也不多,多用于书写地名、编山歌、记事。1955年国家帮助壮族创制了一种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壮文,并得到了推行。1982年又做了适当修改,并推广使用壮文。
壮族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民族。壮族是由中国古代越人的一支发展而来。它与周奉时期的西瓯、骆越,汉唐时的僚、俚、鸟浒,宋以后的僮人、土人等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
当秦朝势力进入岭南以前,在祖国岭南(今广东、广西一带),主要居住着属于百越系统的西瓯和骆越两族群,这两个族群就是壮族的先民。
根据出土文物发现,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壮族先民已普遍使用铜器,这些金属工具的使用,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随着私有财产的出现和发展,壮族社会无阶级的原始公社进入到奴隶社会。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派尉屠睢率领50万大军,兵分5路,进军岭南。秦军战胜西瓯人,统一了岭南,设立了桂林、南海、象三郡,置于中央集权制的统治之下。又派监禄在广西修筑灵渠,把湘江与漓江连接起来,沟通了长江水系和珠江水系。接着,从中原迁来大批汉人“与越杂处”。这些汉人在与瓯、骆越的交往、通婚过程中,部分成为壮族,同时加速了越人社会经济的发展。
从汉至唐初,在今壮族地区出现了一些“雄于乡曲”的大姓,如番禺的吕氏,高凉、合浦的冼氏,钦州的宁氏等,称为“百越大姓”,各自雄居一方。唐代,曾把岭南道分置岭南东、西两道,设五府经略使于广州,下分五管。其中桂、邕、容三管都是壮族先民的聚居区。两宋、元、明、清时期,中央王朝加强了对岭南地区的统治,建州县、派官史、征贡赋,中央王朝在壮族地区实行的羁縻州县制度,给壮族人民带来了沉重负担。壮族人民不堪奴役,多次反抗。轰轰烈烈的太平天国运动就起事于岭南的壮族地区。但历次起义都遭到了反动统治者的血腥镇压而告失败。壮族人民在抗击法国殖民者入侵、辛亥革命斗争和抗日战争中做出了重大贡献和巨大牺牲,壮族人民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风俗习惯
壮族的婚姻,过去是父母包办,但婚前恋爱是自由的。富有人家纳妾,劳苦人民是一夫一妻。盛行“不落夫家”或“坐家”,现在有些地方还保持这种习俗。青年男女结婚后,新娘便返回娘家居住,遇重大节日和农忙时节才到丈夫家短暂居住,直到怀孕之后才长住婆家。因此,“不落夫家”的时间为三、五年不等。在历史上,“不落夫家”期间有性自由,后来认为这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遭到严禁,违者会被处死。现在恋爱自由,婚姻自主。
壮族住房多数与当地汉族相同。部分地区居民住“干栏”(又称“麻栏”),分上下两层,楼上住人,楼下养牲畜和堆放杂物。近三、四十年来,这种建筑形式已有改变,实行人畜分居。
壮族服饰各地不一,广西西北部,老年壮族妇女多穿无领、左衽、绣花滚边的衣服和滚边、宽脚的裤子,腰间束绣花围腰,喜戴银首饰;广西西南部龙州、凭祥一带的妇女,着无领、左衽的黑色上衣,包方块形状的黑帕,穿黑色宽脚裤子。男子多穿唐装。衣料过去多是自织的土布,现多用机织布。过去有凿齿(即打掉一两颗牙,再装上金牙)、文身习俗,现已改变。
饮食方面,喜吃腌制的酸食,以生鱼片为佳肴。主食是大米和玉米。年节时,用大米制成各种粉、糕。妇女有嚼槟榔(也称吃蒌)的习俗。结婚送聘礼时,榔槟是必需赠送的礼物。
宗教信仰
壮族除祭祀祖先外,还有自然崇拜如祭祀山神、水神、土地神、灶神、太阳神等。唐宋以后,佛教、道教先后传入壮族地区。近代以来,一批传教士到壮族城镇建立基督教、天主教教堂,发展教徒,但影响不大。
(主要来源:千里原主编《民族工作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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