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区委、区政府,我们的生活有保障了,我好高兴啊!”近日,珠晖区观音殿谷福英比丘尼手拿刚领到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银行帐户卡念念感恩。
宗教教职人员在团结教育信教群众、维护宗教和睦、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使宗教教职人员“病有所医、老有所养”,是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社会保障,不断改善民生之举,也是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体现。
2013年年初,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联合各街道乡镇(场)对区内宗教教职人员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据统计,珠晖区目前共有11个宗教活动场所,16名正式宗教职人员,长期以来,宗教教职人员收入微薄,生活贫困。针对实际情况,区委、区政府组织区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卫生局、民宗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形成了专题会议纪要下发到各相关单位,并对各相关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 。经各部门协调配合,已将全区16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宗教教职人员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全面落实低保医保待遇,做到了“应保尽保”。(通讯员 伍桃红 胡检成)
作者:伍桃红 胡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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