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基础建设是强化宗教工作部门建设的基础工程,是宗教事务依法管理的重要保障。近两年来,湖南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多措并举,不断强化宗教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提升宗教工作科学化水平。
系统谋划工作思路。制定了《湖南宗教工作五年(2013—2017)规划》,明确了推动宗教基层基础建设的基本思路,创造性地提出“1234563”基层工作法,即构建“一个格局”(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配合、团体协作、信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宗教事务管理大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联动、互动、推动);争取“两个纳入”(推动基层将宗教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内容);健全“三级网络”(推动基层建立健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建设,逐步实现“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的目标要求);建立“四项制度”(领导责任制度、联络员制度、台账信息制度、联点交友制度);完善“五个机制”(督促基层党委政府和宗教工作部门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宣传引导机制、矛盾调处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困难救助机制);突出“六个重点”(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宗教活动场所均衡布局与依法审批、宗教活动场所法人地位解决与完善、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的任职备案、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督管理、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防范);强化“三个保障”(宗教工作部门执法主体地位的明确与加强、宗教工作机构与编制的加强和充实、宗教工作部门与宗教团体工作经费的投入逐步增加等)。通过系统工程,完善网络,健全制度,夯实基层宗教工作基础。
积极解决实际问题。根据省委常委会议要求以及全省宗教工作大调研掌握的有关情况,2013年6月召开了省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就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州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基层宗教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完善市州县市区宗教工作部门的执法主体资格、改善基层宗教工作条件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以省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名义给各市州党委、政府发出了《请支持解决宗教工作主要问题的函》,要求各市州积极创造条件解决上述问题。2013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宗教局领导到基层调研30多人次,积极协调宗教团体办公场所的基础建设问题、宗教活动场所的基建矛盾纠纷问题、宗教工作部门工作力量问题、困难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障问题等,有力地推动解决了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
推动纳入综治考评。经过多方协调,积极推动,从2013年起,“防范和处理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被纳入《湖南省市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办法》,全省各级宗教事务部门首获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评分权”。省宗教局制定下发了《2013年度湖南省各市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办法》及实施细则,考评范围涉及全省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2000多个乡镇,对建立齐抓共管的宗教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争取有为有位有着重要意义。
四是着手组建执法队伍。省委、省政府对基层宗教事务部门执法主体建设高度重视,并在今年初召开的省委常委会议上提出初步建立宗教工作重点县的宗教行政执法队伍的工作设想。根据省委常委会议精神,省宗教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和调研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对宗教工作重点县进行了重新界定和基本认定,广泛听取市州宗教工作部门意见,联合省编办着手开展专题调研,积极推动基层宗教工作部门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努力提升队伍素质。着力推动各地建立“三课一会”制度,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和宗教政策法规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的理论课、宗教工作干部的专业课、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必修课,年中、年末召开测评会,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评议,以推动各项工作。同时,积极推动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和宗教政策法规纳入纳入党校和行政学院学习培训内容。去年,我局先后举办了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班、宗教界人士培训班和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与中南大学联合开办了“宗教与管理”研究生课程高级研修班。局领导多次到基层为基层干部和宗教界讲授《宗教形势与宗教工作》、《宗教政策法规》、《发挥宗教正能量,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等专题,帮助基层干部和教职人员提升综合素质,推动基层工作的落实。(省宗教局供稿)
作者: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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