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耒阳市颁布了《耒阳市优化经济环境十条禁令》,重点就涉企服务单位工作作风整治、涉企执法检查、收费和处罚行为规范以及涉企违法犯罪行为惩处进行了严格的禁令,全面优化全市经济发展环境,非公企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
一是整治涉企服务单位工作作风。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涉企服务单位进行作风检查,采取公开曝光、调离工作岗位等措施,坚决整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衙门作风,切实纠正作风散漫、办事拖拉、敷衍应付、效率低下、索拿卡要等不正之风。
二是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收费和处罚行为。认真执行《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严格落实入企检查备案制度和“企业宁静日”制度。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与生态安全的检查以及中央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统一部署的检查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每月1-20日对企业开展检查。对企业进行检查、收费和处罚前,必须到市优化办备案,经审查同意后,方可进入企业。
三是严惩涉企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职能部门涉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索拿卡要以及社会黑恶势力阻工闹事、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损害经济环境行为,坚持从严查处、公开曝光,切实维护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为非公企业发展保驾护航。(通讯员 段世军)
来源:耒阳市委统战部
作者:段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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