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统战网3月27日讯(通讯员 李冠辉 黄鲤娟)今年,资兴市为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资金管理工作,着力通过四项措施力促进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规范管理。
明确资金使用范围。为切实提高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申报、使用2014年度散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文件,对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使用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民族乡村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科学立项及时申报,并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用于群众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的改善;二是用于民族文化的传承培训;三是用于新增产业发展项目及先进生产技术的推广。
严格项目申报程序。资兴市加大了资金投入,对两个民族乡散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由过去每年各1万元增加到5万元,并对4个散居民族村各安排1万元。对2个民族乡的6个少数民族村另外各安排0.4万元,每年安排项目资金为27.1万元。今年,要求各少数民族乡、村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精选确定项目,单个项目投入额度不低于2万元,并安排配套资金。项目确定后,及时向市民宗局上报全套的项目申报材料,由市民宗局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加强项目验收工作。项目实施后,要求各少数民族乡、村向市民宗局填报验收表,由市民宗局组织人员进行验收。未予实施、未经验收的,项目资金调剂到其它已经实施好的项目。
强化资金管理。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市民宗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行文拨付项目资金。要求各民族乡、村要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实行专款专用,完善报账手续,严把资金报账关。
来源:三湘统战网
作者:李冠辉 黄鲤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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