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该县民间信仰与佛教、道教信仰相互交织融合,信众分散。为健全民间信仰管理,该县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引导一批”的原则,对全县民间信仰场所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违规建设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乡镇负责治理改造,对借违规滥建活动场所聚敛钱财、蒙骗群众的神棍巫婆严加惩处。对符合要求的民间信仰场所,统一进行建档,逐一登记基本情况,建立场所活动开展情况、教职人员、管理人员等管理台账,并帮助这些民间信仰场所建立健全人员、财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制度。
据调查统计,该县登记在册的民间信仰场所39处,未登记在册76处,取缔擅自建造民间信仰场所9处,治理改造场所11处。通过努力,该县已逐步建立起了民间信仰场所更加完备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
来源:三湘统战网
作者: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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