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是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首道程序和关键环节,在广泛收集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代表职工积极主动地向企业发出要约。在要约函中,把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奖金、津贴、补贴以及加班工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计时工资、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都纳入协商内容,为下一步充分协商打下工作基础,积极保障职工劳动报酬,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实现企业和职工互利共赢。
据了解,根据州工商联设定的工作目标,今年通过“春季要约行动”,在非公企业宣传发动覆盖率达到100%,着力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80%以上,世界500强在州企业90%以上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讯员 彭玉函 杨俊)
来源:三湘统战网
作者: 彭玉函 杨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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