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高监测能力方面动了心思,下了功夫,环境监测站建设布局有特色;突破用房、人才、资金瓶颈,能力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其经验具有很强的示范性,做法完全可以借鉴、学习,特向全省推荐”,省环境监测中心在日前下发的《关于推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经验的通知》中,向全省推介龙山县环境监测工作上取得的成绩,这是近年来该县政协委员针对环保建言献策取得的一项显著成效。
近年来,龙山县政协委员针对县城水污染、空气污染、噪音污染情况展开调研视察,就城区居民生活环境情况向县委政府提交了《关于县城居民生活环境发展情况的视察报告》;随后,在该县去年政协八届二次全会上,部分县政协委员分别提交了《关于加强桶装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建议》、《关于长久、有效确保县城环境卫生清洁的提案》、《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建议》、《关于加强县城区河道管理的提案》、《规范管理县城各大小宾馆烧煤排污的建议》,提出了按照国家和省级模式在镇设立环保机构、按所辖面积人口监管企业数量额定环保人员编制、加强环境保护机构职能、严格环保责任考核办法;设立环保专项资金,在水源地保护、水环境治理、公共环境基础设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复等方面实现重点突破,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投入机制,制定扶持农村环境质量改善的相应政策措施,设立基层环保执法监督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建立环保资金保障体系的建议。
在该县政协委员建议的推动下,引起了龙山县委、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在上级主管部门帮助指导下,该县职能部门紧紧围绕全县大局,切实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从污染源监督监测、环境质量监测入手,向社会提供环境监测、科技咨询服务。健全了环保组织机构。成了环保监测力度小组,组建了县、乡、村环保机构,配备了环保专职人员和环境监测设备。按照国家标准,在人员经费、监测用房、仪器设备配置以及业务能力和水平等方面狠抓落实,共配置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离子色谱仪、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可见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红外测油仪、电子天平、大气自动监测系统等大中型设备89台(套),总价值200余万元。设立了环保专项资金。按照环保业务费每年每人不少于3万元,每个大气监测站运行10万元,仪器设备购置费10万元,仪器设备维护费按上一年仪器设备总值的10%进行预算的国家标准,该县财政全年拨付环保业务经费393万元,人均工作经费6.3万元。在此基础上,该县财政每年拨付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经费25万元、仪器购置及设备维护费80万元;建设了标准的环境监测用房。按照环保监测用房标准,建成业务、实验室用房1258平方米。
目前,在国家质量管理体系的框架内,该县环保部门对4家国控重点源企业,16家一般污染源企业均已实现了常态化监控监测。
来源:龙山新闻网
作者:廖华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