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龙山县民族事务局获悉,2014年6月19日,国家民委公示,将湖南省龙山县与湖北省来凤县确定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县)”。这标志着两县共同开展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两年多来,终于取得实质性突破,得到了国家民委的肯定。
自2011年国务院关于《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要求把武陵山片区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以来,龙山、来凤两县多次协商座谈,深入龙山桂塘镇、来凤百福司镇、重庆酉阳县进行调研,先后起草了《龙山来凤两县共同创建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指导意见》、《龙山来凤县共同创建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龙山来凤两县关于建立民族团结进步联络单位和联络员工作制度》等文件,并于2013年11月22日,由湖南省、湖北省联合行文下发《湖南省龙山县人民政府、湖北省来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通知》,共同开展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通讯员 廖华)
来源:三湘统战网
作者: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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