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湘西州委、州政府下发《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以实施“7967”工程为抓手,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7967”工程的主要内容是,一是落实7大促进任务,即促进民族关系团结和谐、促进民族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促进民生保障和改善、促进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绿色湘西工程深入实施、促进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促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规全面落实,扎实推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二是创办9个全州创业就业示范园区,由8县市和湘西经济开发区各创办1个,为各族群众积极搭建创业就业平台;三是创建6种示范模范类型,着力打造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寨、模范社区、模范乡镇、模范学校、模范单位、模范县市(经开区)等;四是办好70个基层创建示范点,其中州级20个、县市级50个,实行典型引导,分级负责,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为确保“7967”工程的有效实施,成立了以州委书记为组长、州长为第一副组长的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州、县市(经开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工作网络;实施目标责任制,将创建活动纳入全州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州政府主要工作目标管理、州级领导联系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制度进行管理;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监督检查机制、模范单位滚动管理机制和定期表彰制度;强化经费保障,按工作需要州县市分级设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专项经费,纳入各级年度财政预算。(湘西州民委办公室 供稿)
来源:三湘统战网
作者:湘西州民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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