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统战网8月7日讯(通讯员 李林弘)近年来,郴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努力探索城市民族工作新模式,着力推进“四个转变”,进一步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发展。
从单一管理向部门联动转变,强化对城市民族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健全城市民族工作领导机制。根据需要及时调整充实来郴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成员单位、联络员,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城市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沟通协调机制,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或协调会议,通报情况、研判形势、制定对策、协调工作。制定了对县市区的来郴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考评细则,并纳入全年综治考评范围。二是健全城市民族工作网络。进一步完善市、县(市、区)、街道(社区)三级服务网络,市、区民宗局及公安、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城区各主要街道、社区等单位均设有城市民族工作联络员,负责信息收集、反馈及沟通协调。同时,充分发挥市民族团结发展促进会、市瑶族文化协会、伊斯兰联络小组等各种少数民族社团的桥梁纽带作用,协助解决突发事件和难点问题。三是建立健全异地联动共管机制。建立郴州与新疆墨玉两地城市民族工作联通联动联谊机制,与墨玉县驻郴工作站签订民族工作友好交流合作协议书,制定工作站管理办法。由墨玉县每年选派两批熟悉维、汉“双语”的优秀干部驻工作站挂职锻炼。
从被动应对向主动作为转变,着力提高外来少数民族人员诚信守法规范经营意识。一是着力引导外来少数民族定点规范经营。积极引导来郴少数民族人员转变经营理念,将分散摆摊等“游商”式粗放经营模式变为固定摊位的定点规范经营模式,发展符合现代城市管理要求的门店经营、连锁经营和合作经营等。二是对沿街烧烤摊点进行规范管理。郴州市成立了来郴少数民族人员占道经营和排放油烟规范处置协调配合工作组,由城管、卫生、环保等多家单位共同处理烧烤油烟污染环境问题。建立健全定期巡查机制,做到“一周一调度、一旬一排查,一月一小结”,加强对市城区少数民族烧烤摊点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服务保障机制,改变以往命令式的搬离,加大政策法规教育,注重现场规范化指导,确定摊点位置,改造摊点样式,确保良好的经营卫生环境。三是组织在郴少数民族开展活动。成功举办全市各少数民族代表座谈会和民族联谊晚会。支持少数民族集中的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和城市民族工作联系点。广泛吸收基层少数民族干部、优秀少数民族代表及社会热心人士为“市民族团结发展促进会”、“伊斯兰联络小组”会员,发挥其宣传、引导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带动其他外来少数民族人员积极支持、配合城管工作。
从单一的物资帮扶向系统的人性化服务转变,全面协调解决外来少数民族人员生产生活困难。一是经营中给予帮助。市、县两级民族、治安、城管部门联合开展“民情民意联系卡”服务活动,定期交流回访,为来郴少数民族人员提供就业信息,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市民宗局联合城管、交警部门对维族同胞运输季节性农产品(哈密瓜、葡萄干等)提供便利,指定销售摊位,维持销售秩序,协助办理卫生、工商、税务等相关证照。二是生活上给予照顾。及时解决来郴维族小孩的就近入学问题,聘请双语老师进行学习辅导,在饮食习惯上给予充分照顾。每逢少数民族重大节日如伊斯兰肉孜节、古尔邦节等,市民宗局均对回、维族同胞表示慰问,并邀请相关部门一道参加节庆活动。三是在服务时注重引导。经常深入外来务工少数民族人员中,与他们拉家常、交朋友,增进情感交流。市民宗、城管等部门经常向在郴经商多年的维族人员征求关于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引导他们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城市管理。
从注重矛盾纠纷处置向注重矛盾隐患排查转变,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一是掌握各种信息。注重信息收集,加强与同级流动人口服务机构、出租屋服务管理机构的沟通联系,依托街道、社区,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库,随时掌握辖区内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动态和基本情况。建立城市社区、工业园区、高校校区、旅游景区等民族工作台账。二是提前主动介入。一旦掌握纠纷隐患,有关部门提前主动介入调查,坚决防止出现“燃点事件”、“爆点事件”。去年,市民宗、公安等部门及时处理一起维族商贩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拆除在建围墙的事件,避免了矛盾的扩大升级。三是加强日常联系。注重城市少数民族的日常联系,自2011年以来,郴州市民宗局在日常工作中与新疆驻郴工作站同志经常走访、接触在郴务工的维族群众,重点了解在郴维族群众的思想动态。
来源:三湘统战网
作者:李林弘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