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统战网9月30讯(通讯员 刘晟 陈斌)近日,隆回县人民政府发文,提高少数民族干部职工清真饮食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5元/月提高至60元/月,从2014年10月份开始实施。
隆回县有回族、瑶族两大主体少数民族,其中回族有清真饮食习惯,肉食以牛、羊肉为主。考虑到牛、羊肉价格高于同期猪肉价格,该县从1996年开始对回族等具有清真饮食习俗的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给予清真饮食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元,2007年起,我县出台隆发〔2007〕5号文件《中共隆回县委 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明确规定“对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继续由所在单位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5元(在山界回族乡工作的由县财政解决)”,将补贴提高至每人每月15元。近年来,牛肉价格上涨较快,从2007年的15元/斤迅速涨至现在的40元/斤,清真饮食补贴实际能购买的牛肉越来越少。为解决这一问题,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多次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此次补贴标准的提高,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视和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关心。
来源:三湘统战网
作者:刘晟 陈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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