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委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掌握全市市管党外科级领导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履行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及时有效地实施对党外科级领导干部的监督与管理、激励与约束,11月10日,涟源市委办制定出台《涟源市党外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制度》(涟办〔2014〕128号)文件。
文件规定,涟源市55名在职党外科级领导干部年底将向涟源市委述职述廉。述职内容为年度内,党外科级领导干部在本职和参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中的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合作共事、参政议政、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的履职情况。述职述廉报告的方式分书面报告和口头报告两种,以书面报告为主。每年确定若干名“报告”对象,在大会上作口头述职述廉报告。
涟源市委统战部将依据履职报告及平时掌握的相关情况,将结果运用到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中,作为评先评优及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通过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热情帮助,来加强与党外领导干部的联系。对报告人反映出的有关问题或困难,依据政策,理顺情绪、协调关系,加强指导,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好问题或困难。(通讯员 谢业波)
来源:三湘统战网
作者:谢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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