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统战网10月23日讯(通讯员 崔长青)10月22日,张家界市委书记杨光荣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专题传达学习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会上讨论了《张家界市委关于贯彻湘发[2015]14号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就如何贯彻落实好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实施意见》,会议明确了六个一工作要求。
一是成立一个领导小组。根据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成立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市委副书记担任第一副组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组织部长、市委统战部长、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委统战部。
二是适时召开一个会议。筹备召开市委统战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统一战线工作。
三是出台一个文件。以市委名义制定下发我市贯彻落实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统战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对重要任务逐条分解、逐条细化,明确责任单位。
四是搞好一个宣传。市委常委会中心组组织专题学习;纳入区县委、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任务;纳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社院)主体班教学内容;在市级媒体加强宣传。
五是解决一笔经费。继续支持全市“一家一”助学就业同心温暖工程,给予在职校创办的每个“同心助学班”配套项目引导资金5万元。将全市“四同创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解决工作经费20万元。
六是开展一次督查。以市委名义,由市委统战部牵头组成督查组,适时对各区县委、市直有关单位学习贯彻《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情况进行督查,推动两个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到位。
作者:崔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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