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不断开拓创新,务实进取,大力加强和创新社会服务管理,积极探索少数民族进城务工语言文化政策教育服务管理的新举措、新路子,有力促进了全省的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组织领导机制逐步健全
一是《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修改)已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提请审议项目,修改完善《条例》,为保障了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二是高度重视少数民族进城务工的服务管理工作,于2010年成立了以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综治、公安、城管、工商、卫生、民族等12个部门为成员的来湘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宗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来湘新疆少数民族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来湘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了多期工作情况通报。三是我们积极推动各市(州)相继成立了相应的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服务管理工作纳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目前,省、市、县三级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架构初步建立健全,服务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
二、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深化
一是对进城务工少数民族人员,充分利用窗口服务、矛盾纠纷的调解等环节以及编印维汉、藏汉等双语宣传册子等方式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他们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对交通、宾馆、饭店等公共服务行业以及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行政执法等部门执业人员,宣讲有关民族政策、民族基本知识。对各级领导干部,推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培训时,将民族政策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教学计划。二是把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到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内容。利用全省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民族自治地方逢十庆典等大型活动,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在湖南日报、湖南卫视、红网等省内主流媒体,刊登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相关知识,让各族干部群众了解国家民族语言文字方针政策,营造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的良好社会氛围。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每年9月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编辑出版了《民族团结教育读本》、《民族政策法规汇编》、《湖南少数民族》等资料,集中广泛地宣传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
三、异地协作协调配合不断强化
一是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任务。在处置涉及少数民族人员的矛盾纠纷时,积极进行协调会商,共同分析问题、研究具体对策。各单位之间初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交换有关信息,全面准确地掌握第一手情况。二是加强与少数民族人员流出地的密切协作。积极探索建立少数民族流入地与流出地的协作机制,加强流入地与流出地之间的联系沟通,形成两地协同共管的工作态势。如长沙、郴州、株洲、邵阳等地与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有关部门职责,确定专门负责人加强联络沟通。并在郴州、株洲建立了(维族)来湘“务工经商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站”,配备和田地区少数民族干警,定期轮换。
来源:湖南省民宗委门户网站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