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州、县市区委统战部:
为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根据《“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实施方案》、《“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奖补资金实施细则》(湘统通﹝2018﹞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2018年湖南省“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重点及方式
采取后补助方式,奖补在全省51个贫困县市区(包括已脱贫但继续享受脱贫政策的县市区)进行项目投资且已辐射带动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增收的企业。重点奖补在未脱贫县市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县市区进行项目投资的企业。
二、申报名额
51个贫困县市区中已脱贫县市区可申报1家企业,未脱贫县市区可申报1家企业,深度贫困县市区可申报2家企业。
三、申报程序及标准
1.申报程序:市州委统战部负责统筹,组织下辖贫困县市区开展资金申报工作。县市区委统战部组织企业填写资金申报表,征求县级工商联、项目主要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意见后,由部务会研究审议并上报市州委统战部。市州委统战部汇总所辖贫困县申报项目,经部务会审议后上报省委统战部。
2.申报标准:企业投资金额2000万以上(自2016年1月1日起算,下同),辐射带动农民300户以上(其中贫困户120户以上)的项目,可申请奖补资金50万元;企业投资金额1000万元以上,辐射带动农民150户以上(其中贫困户60户以上)的项目,可申请奖补资金30万元;企业投资金额500万元以上,辐射带动农民70户以上(其中贫困户30户以上)的项目,可申请奖补资金15万元。
四、申报条件
1.项目实施企业必须在湖南省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1年以上(截止2018年1月31日),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2.项目实施地必须在51个贫困县市区,并与贫困村、贫困户签订帮扶协议。
3.项目内容一般为种植、养殖、加工、文化、旅游、基地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4.项目必须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并在精准扶贫上具有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有关要求
1.有关市州委、县市区统战部要认真组织开展资金申报工作,并于2018年2月9日前将相关资料上报省委统战部。上报资料包括,资金申报表、资金汇总表、扶贫绩效评估报告(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内容、资金来源与预算安排、项目建设情况与发展规划、项目扶贫规划、项目扶贫实施情况、项目扶贫成效、项目图片等内容)、贫困户帮扶花名册等。市州、县市区委统战部要加强对申报资料的审核,确保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
2.资金原则上应集中用于贫困村产业开发、项目建设及劳动力培训等方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挪作他用。各级党委统战部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实施细则》骗取、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企业,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今后申报资格。
联 系 人:省委统战部经济处 陈熙
联系电话:0731-82217381,18874276667
电子邮箱:hnswtzbjjc@126.com
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
2018年1月19日
附件:1.“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奖补资金申报表
来源:三湘统战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