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蓝山县高度重视民族传统文化传承教育,充分发挥非遗传承人“传帮带”作用,采取瑶族山歌进校园的方式,将瑶语、瑶歌、瑶舞作为教学内容,培养更多瑶族文化“传承人”,让非遗文化薪火相传。
在蓝山县民族中学的七年级282班教室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赵喜兰正带领学生一起学唱过山瑶瑶歌《盘王大歌》。通过老师的示范演唱、逐句教唱、练唱纠正,学生们很快便学会了这首歌谣,瞬间,瑶歌声声飘溢校园。
过山瑶瑶歌形成于民间,是瑶族人民自己创造、自己传唱的即兴创作,距今已有1600余年历史,2016年,被列入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其音调较高、较长,是原生态的歌谣。在传承千百年后,过山瑶瑶歌衍生出了劳动、时政、生活和情歌等多种类别,更加符合现代化的生活场景,更加脍炙人口。
在民族中学的音乐教室里,学生们拍打着手中的长鼓,跟着节奏旋转跳跃,红黄相间的长鼓,在他们手中挥动自如,现场气氛热烈欢快。自2019年开始,民族中学就开设了瑶族舞蹈课,聘请了瑶族文化传承人为孩子们授课,至今已经培养具有瑶族舞蹈才能的学生约5000余人。
近年来,蓝山县不断挖掘瑶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大瑶族文化传承保护力度,通过在各中小学校开设瑶族乡土课程,定期开展瑶族文化交流活动,培养瑶族文化传承人,促进传统文化代代相传。目前,全县共有瑶族人口3.2万余人,主要居住在汇源、荆竹、浆洞等6个少数民族乡,市级非遗工坊1个,市级传承人7人,县级传承人13人。
来源:蓝山县委统战部
编辑:李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