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娄底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雷绍业在市委统战部会议室主持召开规范党外正职与中共党组(党委)关系座谈会。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市法制办等单位的党组(党委)书记及市委组织部、统战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会议组织原文学习了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加强党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关于开展规范政府工作部门党外正职与中共党组(党委)关系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随后,与会党组(党委)书记交流了工作履职和合作共事情况,对与党外正职合作共事中存在的问题、困惑进行了坦诚的讨论,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
雷绍业指出,各位党组(党委)书记政治坚定,热情高,责任强。将你们安排到党组(党委)书记岗位工作,说明市委对你们是充分肯定并寄予厚望的。希望各位能始终保持良好的心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配备党外正职的重要意义,以构建和谐合作共事关系、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实践成果,充分彰显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优越性。
雷绍业强调,当前规范合作共事关系应正确领会和把握好三个关系。一是要正确把握党政两个“一把手”的关系。政府工作部门党外正职与中共党组书记的关系是党政关系的特殊形式,两者都是“一把手”,只是分工和责任不同。在当前党政严禁分设的情况下,唯有配备党外正职的单位,才能配备党组书记。二是要正确把握“全面”与“全部”的关系。“全面”不等于“全部”,党组书记的“全面责任”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领导,是宏观层面的大局性、方向性、原则性的领导,不能取代、包揽行政事务,不能党政不分。三是要正确把握“党组”与“党组书记”、“党组”与“党外正职”的关系。党组实行的是集体领导,少数服从多数,集体决策,“党组书记”并不等同于“党组”。政府工作部门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党外正职享有行政职权范围内具体事务的指挥权、决策权,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依法对同级政府负责,接受同级人大监督。“党组书记”与“党外正职”都要正确定位,增强合作共事意识,培养民主协商作风,以正确把握“三个关系”引领合作共事的制度化建设,搞好团结合作。(通讯员 肖星耀 李静)
来源:三湘统战网
作者: 肖星耀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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