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这回心里更有底了! 湖南各族干群共话促进法

来源:红网 作者:李璐 李 兵 谭卫丰 编辑:陈霸 2026-07-01 19:00:14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李璐 李兵 谭卫丰 长沙报道

石榴花开耀三湘,团结奋进正当时。

7月1日,是党的生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施行的日子。

作为新时代实施宪法有关规定、处理民族事务和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这部法律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方面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规定,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巩固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和法治基础。

在湖南,从湘西茶山到长沙社区,从民族地区到校园课堂,基层干部、民族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结合工作实际畅谈体会,表达对法律施行的期待。

“这回心里更有底了”

湘西州吉首市马颈坳镇隘口村,党支部书记向天顺最近逢人就讲《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这件大事。

隘口村曾是贫困村,近年来,通过抓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通过群众的团结奋斗,种植黄金茶2万亩,全村群众实现人年均收入3万元以上,带动全村实现共同富裕,2024年村集体收入超百万元。向天顺还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以前搞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隘口村是写进村规民约里,用村规民约来规范群众的民族团结意识。”向天顺说,现在好了,可以通过法律来规范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力度更加有力。

距离湘西数百公里外,长沙市雨花区的学习宣传活动同样有序开展。

“《促进法》正式施行,从法律层面明确了民族工作已超越‘部门事务’的范畴,成为促进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局性事业。”长沙市雨花区民族事务中心负责人龚鹏说,“身为民族工作者,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近年来,雨花区以“雨你同行 石榴花开”品牌为抓手,以“安居”促“乐居”、以“兴业”促“乐业”、以“共融”促“乐融”,营造了上下一心、各方齐心、民族同心的浓厚氛围,并于2025年获评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今天是建党105周年的喜庆日子,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实施的重要日子。”长沙市雨花区芙蓉南路社区书记熊瑛表示,回顾党旗领航百余载的光辉进程,民族团结是初心路上最生动的注脚。

她说,如今良法落地,基层治理“腰杆更硬”、服务各族群众“底气更足”。“站在新起点,我将继续把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嵌进网格、落到家常,把党的温暖送进每扇窗、每盏灯,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邻里间生根开花。”

“团结的心更齐了”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设“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章节,明确“赋予三个意义”——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

在邵阳市民宗局党组书记、局长黄俊玲看来,《促进法》的施行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是这部法律的重要内容,也正是黄俊玲最关注的变化。

“过去搞民族团结,更多靠宣传教育和政策引导。现在有了国家法律,对邵阳这个辖1个民族自治县、15个民族乡、少数民族人口56.62万的多民族聚居市来说,法律的出台为我们在法治轨道上处理民族事务提供了遵循。”黄俊玲说,团结的心更齐了。

她表示,下一步,邵阳将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重要任务,把法律要求落实到依法治理民族事务、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等具体工作中,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

全国人大代表、邵阳市绥宁县河口苗族乡杨家寨村村民胡美娥同样深有感触。

“这部法律与我们的工作生活紧密相连。”她说,杨家寨村地处偏远,这些年无论是修路、架桥,还是发展特色种养,都离不开周边各族群众的互帮互助。如今,法律明确了促进民族团结的责任与义务,为推动共同繁荣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撑。“今后,我将立足代表身份,带头学法普法,继续当好民族团结的践行者、推动者。”

同样关注法律实施的,还有张家界市民族宗教事务中心主任王瑜。

“这部法律既是我们依法履职、规范治理民族事务的重要遵循,也是扎根基层、联结各族群众、服务各族同胞的行动准则。”王瑜表示,今后将立足岗位依法做好民族政策宣传、群众服务保障工作,在日常主动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用心用情守护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育人的方向更明了”

法律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贯穿教育全过程,融入课堂教学、社会实践、主题教育和网络教育相结合的教育体系。

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负责人唐刚刚对此深有感触。

此前,无论是在学校担任校长,还是从事青少年教育工作,他始终坚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贯穿学校立德树人、教育教学全过程,不断探索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新思路、新方法。

“我要把学校建设成民族团结进步的坚强阵地和特色高地。”唐刚刚说,如今有了法律保障,开展工作更有底气、更具力度,定将培养出更多爱党爱国、团结奋进的新时代少年。

永州市宁远县实验中学教师冯永国同样关注这部法律的施行。“这部法和我的讲台贴得很紧。”他说,这部法律不仅为校园民族团结教育、民族文化传承提供了法治遵循与行动指南,也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立足三尺讲台,冯永国依托课堂与校园社团,带领学生学瑶歌、讲瑶语、刺瑶绣、跳长鼓,把法治教育、民族团结理念融入文化教学全过程。今后,他将持续以法律为抓手,深耕民族文化进校园工作,创新教学形式,讲好宁远民族文化故事,让民族团结之花在校园长久绽放。

从村规民约到国家法律,从基层探索到法治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迈向法治化。湖南各地也将以法律施行为新的起点,不断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让民族团结之花在三湘大地常开长盛。

来源:红网

作者:李璐 李 兵 谭卫丰

编辑:陈霸

本文链接:https://tz.rednet.cn/content/646041/83/16049052.html